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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咸阳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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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,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时间

九年级学生3月16日8:00至19日18:00报名;八年级学生3月30日8:00至4月2日18:00报名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(一)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

1.具有咸阳市学籍或户籍的九年级学生。

2.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陕西省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》(陕教考8号)相关规定,须具备以下条件: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,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(含1年),在本市初中学校毕业。

3.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
(1)职业技术学院、中专、技校、高中、职中的在校生。

(2)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。

(二)八年级生物、地理科目考试报名条件

1.具有咸阳市学籍或户籍的八年级学生。

2.从外省返回原籍或因休学等原因未参加八年级生物、地理全省统一考试申请补考的九年级学生。

三、报名办法

1.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八、九年级学生,在就读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报名,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。

2.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八、九年级学生,九年级学生可以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资审,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资审;八年级学生在实际就读学校报名资审。

3.返回原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资审。

4.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学校报名资审。

5.西咸新区划转区的八、九年级学生,按照原咸阳市行*区域划分在所在县市区报名资审。

6.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未办理身份证的只提供户口簿)原件及复印件。从咸阳以外返回原籍的考生,需同时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材料(含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学籍号、就读年级及班级等基本信息,班主任和校长签名,并加盖学校公章);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供父亲或母亲在陕居住证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。

7.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,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在县市区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条,登录咸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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